2008年8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既然承诺在先,就应兑现在后
他要告“失踪”的前妻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巫红梅  

  周某和妻子离婚已经四年多,但双方的纠葛却一直没完,这让常年卧病在床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周某痛苦异常。昨天上午,早已丧失劳动能力的周某告诉记者,造成这一切的原因,是早年的一起意外事故以及他和妻子那场草率的离婚诉讼。
  
  意外事故失去能力
  周某是遂昌人,1985年与比他小4岁的林某结婚。他说,他们的两个儿子现均已成年并独立生活,但都在外地打工。周某说,之前,他们感情一直很好,但一场飞来横祸让他们的幸福生活瞬间灰飞烟灭。
  2001年,周某在当地一萤石矿打工时,在工地上被他人的车辆撞伤,经鉴定为一级伤残,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,生活也失去自理能力。糟糕的是,因为多年治疗,家中的经济情况一落千丈,所有的存款全部用完,甚至连住房也因为治病缺钱而被贷款抵押。
  虽然丈夫周某失去了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,林某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着丈夫,这让周某十分感动,但周某也因无法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而痛不欲生。在这种情况下,夫妻双方整整生活了3年。3年中,夫妻双方也进行过不少沟通,都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,周某尤其觉得,继续这样的生活,对林某也不公平。
  
  相互让步选择离婚
  双方经过理性的考虑,都觉得离婚或许是最好的选择。但是,离婚后周某的生活又如何继续下去呢?周某的要求也不高,他和林某说,只要她今后能够支付他相应的生活费用,愿意将一切财产给林某,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。
  2004年7月15日,林某作为原告,向遂昌县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,林某在诉状中还主动承诺离婚后周某的生活由她照料。
  经过法官的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林某与周某自愿离婚;双方婚后共同财产——房屋及家具、电器、日常用品等均归林某所有;周某今后的生活起居由林某照料,其生活费用、治疗费用等均由林某负担。
  
  未兑承诺再上法庭
  本来,在不幸之后,这样的结局也算圆满。但谁也没想到,事情没有周某想象的那么顺利。周某说,刚开始林某还能遵守约定,照料周某的生活,但慢慢情况就发生了变化。
  周某说,离婚后,好景不长,林某就开始经常不回家住了,到后来就开始连续很长一段时间不回家,而她住在哪里,周某也搞不清楚。这样一来,周某的日常生活由林某照顾更是无从谈起了。到后来,周某一切生活开支也都没了来源。
  周某告诉记者说,他的老母亲已经82岁,儿子又在外地打工,如今他孤苦伶仃地躺在床上,生活已经到了无法维持的地步。周某说,林某已经违背了当初作出的承诺,他当初答应把一切财产都给林某,就是希望她能照料他的生活,现在既然这种可能已经不存在了,他也要推翻当初作出的承诺。
  今年8月5日,周某在他人的搀扶下,来到遂昌县法院立案庭,向法官进行了口头起诉,要求法院判决林某履行她的承诺,或者每月支付给他300元的生活费。周某还要求,如果林某不愿意继续照料他,又不肯支付他的生活费,那他就要重新分割当初的夫妻共有财产。
  遂昌法院称,该院已经受理了这起口头起诉案件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,待找到林某了解相关情况后,法院将开庭审理。